我的位置:离婚办理 > 协议离婚

协议中房子一人一半合理吗?

发布时间:2018-08-07 10:58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房产分配上达成了一人一半的协议,因为双方都想要得到房子,但只有一套房子于是有些夫妻就在协商之下,达成了一人一半的提议。这种说法往往是比较新颖,很多人都没有听过。

一、协议离婚房子一人一半有这种说法吗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房屋产权各占50%。

如果是夫妻的话,婚后购买或者婚后共同还贷,法律上默认的就是一人一半,不需要写协议,如果购房的话,是两个人的房本那么也是默认每人50%。如果没有上面的情况,那么就写一份协议,去公证处公证,然后就有法律效力了。

若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是你们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该协议对你们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协议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法律规定

根据《物权法》第九十六条,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咨询热线:18656755789微信hfls9580,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与怀宁路交口西南角中侨中心C座15楼。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免责声明: 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法律相关知识为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合肥律师事务所网站联系,核实后会给予处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复制合肥律师事务所网站内容。本站网址:http://www.ls9580.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