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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双方到哪里调解?

发布时间:2018-07-25 14:45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在离婚的时候双方之间产生了比较大的争议,由于各说各话或是各自维护各自的权益,陷入到了死循环里面。为了有效的改善这种问题,很多人都会在离婚的时候申请调解,那么,离婚在哪儿调解?

离婚调解在哪里

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会进行调解的。

离婚案件必须经过调解吗

《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据此,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即使起诉前已经婚姻登记机关、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

在进行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调解开始后,应首先做好调和工作。感情尚未破裂,但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不准离婚;双方感情确己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则应做好调解离婚的工作,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准予离婚。

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并不是指当事人非接受调解不可。对离婚当事人进行调解,也必须坚持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一方面,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而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另一方面,所达成的协议内容必须是经说服教育并由当事人民主协商的结果。

诉讼离婚流程的注意事项

1.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

2.在诉讼离婚活动中,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3.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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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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