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离婚办理 > 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包含什么?

发布时间:2018-03-27 11:26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一、离婚协议书的内容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二、签离婚协议书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子女问题处理。应写明有无子女,有子女的应写明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写明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抚养费、教育费、医药费等费用双方如何承担,写明支付费用的时间和方式;写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探望子女的时间(次数)和方式;写明双方对子女其它问题的处理事项。

(二)财产问题处理。写明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理分割。有房屋的应按照房产证写明房产的详细地址、产权证号和离婚后的产权归属;有机动车的应写明牌照号码及离婚后的产权归属;涉及固定资产或其它投资的应当写明该资产或权益离婚后的所有人;其它财产处理。

(三)债权债务处理。写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无债权债务,如果有,应逐项写明离婚后由谁承担债权债务。

(四)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事项。

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咨询热线:18656755789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免责声明: 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法律相关知识为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合肥律师事务所网站联系,核实后会给予处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复制合肥律师事务所网站内容。本站网址:http://www.ls9580.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