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离婚办理 > 协议离婚

想要通过协议离婚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几条

发布时间:2018-01-14 10:50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一)协议的双方为依法登记的夫妻,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也不包括事实婚;

(二)双方离婚是自愿的;

(三)双方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和债务的处理等事项已经达成协议;

其中,第三条所达成的协议即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必须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

二、如何进行协议离婚

(一)协议离婚需要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仅指双方当事人皆具有中国国籍,并且在中国大陆地区结婚的情形)

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必须是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咨询热线:18656755789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咨询热线:18656755789,微信:hfls9580.

免责声明: 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法律相关知识为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合肥律师事务所网站联系,核实后会给予处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复制合肥律师事务所网站内容。本站网址:http://www.ls9580.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