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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离婚协议如何签订吗?

发布时间:2017-11-14 16:29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一、离婚协议如何签订

(一)离婚协议内容要具体,协议内容要有操作性。比如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应逐一列明共有财产的名称,而不能概括的说共有财产业已分割完毕,日后,如果一方发现对方还有隐瞒未分割的财产,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协议内容要全面,不仅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具体约定,对双方的债权债务以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有困难的一方的帮助,都要达成具体协议。比如关于孩子的抚养费,要写明给付的时间段、给付的数量、给付的方式,这样一旦出现非抚养方给付的问题,可以依据协议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三)协议写这样详细,万一协议离婚不成,那么协议还有效吗?

协议无效,因为离婚协议是一个附条件的合同,她以离婚为生效条件,既然婚未离成,条件就未成就,离婚协议自然无效。如果起诉离婚,离婚协议能被法院认可吗?笔者认为离婚协议没有生效,法院不会认可其效力,但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比如关于共同财产的认定部分,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二、离婚损害赔偿可以在协议离婚之后请求吗

对协议离婚后又提起损害赔偿诉请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7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可知:

(一)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仍有权利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当事人应当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逾期则不予支持。一年的规定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关于中止、中断的规定。

因此,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能够证明在婚姻存续期间,当事人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而且无过错一方没有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放弃其损害赔偿请求权,那么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年内,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

以上就是离婚协议如何签订,协议离婚之后请求能否请求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咨询热线:18656755789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咨询热线:18656755789,微信:hfls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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