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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解除涉外收养关系?

发布时间:2017-12-03 09:40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一、解除涉外收养关系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解除涉外收养关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另一方不同意,这是法定解除的前提条件。

(二)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三)养父母与成年的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二、怎样解除涉外收养关系

从小被外国人收养的中国小孩,长大后想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如养父母表示同意,解除涉外收养关系应该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解除收养关系可以协议解除也可法定解除。具体请看以下几点:

(一)解除涉外收养关系之协议解除:

协议解除涉外收养关系的条件就是双方当事人有终止收养的合意,即养父母、养子女双方都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当事人协议解除涉外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可见,协议解除涉外收养关系的程序实行单一的登记制。并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9条、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持身份证、户籍证明、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登记机关应当自申请的次日起30天内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法规定的,要予以解除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二)解除涉外收养关系之法定解除:

收养的法定解除是指在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的理由将收养关系予以解除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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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咨询热线:18656755789,微信:hfls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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