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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华侨办理结婚证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8-03-28 09:55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一、与华侨结婚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我国与华侨结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我国法律做了如下规定:

华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3、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内地居民应提交的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双人照三张;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3、港澳台居民持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双人照片三张、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二、与华侨办理结婚证流程是什么

在我国与华侨办理结婚证的流程基本与国内公民办理的流程是一样的,需要以下三个过程:

1、申请。即自愿结婚的男女,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填写结婚申请书。

2、审查。即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核查实。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后,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另外,为方便华侨,我国鼓励华侨按居住国法律在当地办理结婚手续或举行结婚仪式,并承认其效力,但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适用外国法律不得违背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原则,不得与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双方都是居住国外的华侨,驻在国法律允许外国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的,也可到我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

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咨询热线:18656755789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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