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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外国人的结婚登记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18-03-28 09:53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一、同外国人结婚到哪里办理登记手续

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在准备同外国人的时候,因为涉外婚姻的特殊性,不知道到哪里办理登记手续,结果让自己陷入不少烦恼。其实,我国有关涉外婚姻登记的法律是作了相关规定的。根据《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对中国人同外国人登记结婚的事项,规定如下: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长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同外国人结婚怎么办理登记手续

男女双方当事人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之后,又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呢?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一)中国公民:

1、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身份证);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二)外国人: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婚姻状况证明。

(三)外国侨民: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凡证件齐全、符合本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了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准予登记,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钢印)。

综上所述,有关“同外国人结婚到哪里办理登记手续”的问题,必须是男女双方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怎么办理,也有着法律的相关规定。但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仍然不知道哪个婚姻登记机关是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也有人不清楚该怎么准备婚姻登记机关要求的相关证件,从而影响了男女双方的婚姻登记进度。因此,如果想方便快捷的完成同外国人的婚姻登记,不妨向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寻求帮助,通过他们的指导或者让他们帮您办理相关证件,一定会让您远离登记的烦恼。

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咨询热线:18656755789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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