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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领涉外结婚证的程序

发布时间:2018-03-28 09:41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一、涉外结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所在省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3、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5、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6、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7、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二、补领涉外结婚证的程序

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

1、初审,初审是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初步审查,询问一些基本事实。

2、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因《声明书》需在婚姻登记员面前本人亲自签署,所以不能提前申领。婚姻登记员监督并签名。

3、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询问相关情况;查证结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4、补发,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婚姻登记机关对不具备补发结婚证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为当事人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当事人办理过结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结婚证,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5、时间和费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或即时办理(符合补发条件的,也有当场补发结婚证)结婚证工本费9元,其他费用另计。

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咨询热线:18656755789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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