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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婚姻的缔结需要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17-12-20 09:26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一、如何理解跨国婚姻

跨国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跨国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为维护国家利益,各国对跨国婚姻的主体均有一定限制,如我国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服刑的人员等,不允许他们与外国人结婚。

二、跨国婚姻的缔结需要注意什么

通常两个不同国家的人办理结婚登记的,我们就称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为跨国婚姻。跨国婚姻问题比较复杂,由于各国的风俗不同,各国对结婚和离婚的法律规定也不同。因此,有意与外国人缔结婚姻的人,应该熟悉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并注意下面一些问题:

(一)熟悉有关法律

跨国婚姻的当事人可能是不同国籍的人或者双方虽然是同一国籍,但结婚或离婚地在外国,这时就需要了解所在国国家的法律,否则,就有可能出现“破坏婚姻”(即在一国是合法婚姻或合法离婚,在另一国则属于非法婚姻或尚未离婚)。

(二)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法律

各国的婚姻法律有所不同,适用不同的法律就可能导致不同的结果。由于法律的效力是受地域限制的,当事人只要适当地改变行为地点或诉讼地点,所适用的法律就有可能对自己最有利。

(三)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当一国法院作出的判决可能需要在另一国执行(如支付抚养费、夫妻财产的分割等),当事人事先就应当考虑到对自己有利的判决能否承认和执行。否则,再好的判决也是一纸空文。各国对于承认和执行外国法律判决(包括裁定),条件不尽一致。从我国与外国缔结的司法协定来看,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是:

1、作出判决的法院依其本国法有管辖权;

2、作出判决的法院是依本国国际私法选定准据法的;

3、判决已经生效;

4、被诉方得到合法传唤;

5、判决的执行无损于我国的主权、安全和公共秩序。

跨国婚姻是有利有弊的,我们应该辩证的看待这样一种婚姻关系。同时对于当事人而言,也应该多了解一些其中的注意事项,这对保护自身利益是很有帮助的。

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咨询热线:18656755789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咨询热线:18656755789,微信:hfls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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