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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财产的定性

发布时间:2018-09-03 11:45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随着网络的普及,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尤其是游戏业的迅猛发展让虚拟财产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特别是涉及处理虚拟财产引发的纠纷。那么什么是虚拟财产呢?虚拟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网络虚拟财产指包括电子邮件、网络账号等能为人所拥有和支配的具有财产价值的网络虚拟物。受保护的网络虚拟财产包括在网络软件使用中所留数据、网游账号、装备以及虚拟货币等。从法律上讲,财产具备占有、使用、处分、收益4个特征,这4个特征,虚拟财产都具备。网络虚拟财产已具备了真实财产的基本特性,应与真实财产一样得到法律的保护,同样的道理虚拟财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

  虚拟财产的物权属性

  目前世界各国对虚拟财产的立法还是处于起步阶段。参考美国、韩国及中国台湾的相关立法和案例都倾向于将网络虚拟财产归于物权处理。网络虚拟财产符合财产的一般条件,可以为所有人直接支配和排除他人的干涉,所有网络虚拟财产的本质法律属性是物权。本文认为将虚拟财产归为物权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网络用户的权益。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提及虚拟财产,但是根据虚拟财产的物权属性,可以将虚拟财产归入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虽然婚姻法第十七条没有明确指出虚拟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参考物权法,虚拟财产归夫妻中一方或者双方所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虚拟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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