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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故意损毁共同财产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8-09-03 11:36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在离婚的时候就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过程都会这么顺利,有可能有一方会故意损坏共同财产,这样的情况应当如何处理?

离婚时一方故意损毁共同财产该怎么办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所以,如果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故意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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