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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的分割上是只看名字吗?

发布时间:2018-08-23 11:39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对于财产的分割是大家最关心的事。其中房产无疑是焦点,在进行房产的分割上是只看名字吗?我们相关的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这点需要双方进行相关的了解。

婚前财产中的离婚房产只看名字吗

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人的名字,也要进行分割。夫妻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主要根据此财产属于婚前个人所属还是婚姻存续期间共同所有,以及是否有书面约定。涉及房产的还要看是否办理过户手续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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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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