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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一方出轨构不构成犯罪?

发布时间:2017-11-27 10:29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一、如何理解婚内出轨的赔偿问题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婚内出轨如果没有达到同居的情况,未出轨方是无权要求出轨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

夫妻不忠行为,通常说就是“婚外情”,我国法律上主要规定了三种夫妻不忠行为,即:通奸、同居、重婚。通奸指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我国现行婚姻法在四十六条列举的需要承担过错赔偿责任的过错行为中,并未将通奸列入,也就是无过错方针对通奸行为一方提起的损害赔偿主张,严格说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同居,最高法司法解释将此定义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同居是婚姻法明确规定的过错行为,行为人为过错方,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理论上说,除了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外,还存在以其个人财产作出赔偿的可能性。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且周围的人也认为其为夫妻,则构成重婚罪。构成重婚罪的,除需要依据刑法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外,在民事上,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仍可主张损害赔偿。

二、婚内出轨构成犯罪吗

出轨,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有外遇是违法的,但根据具体情况,违法的法律后果不尽相同。事实上,婚内出轨并不仅仅会引发社会道德谴责,严重者可能构成犯罪,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两种刑事犯罪是针对严重的“出轨”行为,如果是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仍然只能依靠道德舆论谴责来给出轨者施以压力,还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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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咨询热线:18656755789,微信:hfls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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