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起诉离婚要回自己居住地吗?
发布时间:2018-09-11 10:57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两种方式离婚,而诉讼离婚需要由一方提出,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书,那么外地户口起诉离婚要回当地吗?
外地户口起诉离婚要不要回当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夫妻双方不在住所地的离婚案件管辖进行了特别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免责声明: 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法律相关知识为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合肥律师事务所网站联系,核实后会给予处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复制合肥律师事务所网站内容。本站网址:http://www.ls9580.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