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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调查取证工作顺利开展

发布时间:2018-07-05 09:46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婚姻调查取证】离婚想要顺利 先做好取证工作

律师认为通常情况下,要取得“捉奸在床”的证据几乎不可能。所以,诉讼前要收集大量的间接证据,如过错方的手机短信、电话记录、信件等,如果能拍摄音像资料则会更直观认定对方存在婚外情。如果过错方与第三者在外面购房或租房同居,无过错方可以收集房产买卖合同或租房合同、物业费、水电费的票据作为证据。如在宾馆住宿的票据、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等。以上证据是打赢离婚官司的基础。

婚外情并非一个法理学意义上的概念,从婚姻法角度讲,社会上俗称的婚外情大致包含三种法律所认定的情况:

一是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俗称通奸,婚姻法上称作配偶的不忠实行为;

二是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的情况,俗称姘居,婚姻法上称作非法同居(此处应与未婚男女双方同居行为相区别,因为法理学上不能认为未婚男女双方的同居行为是非法的,此处仅只有配偶而与婚外异性的同居行为);

三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的情况,婚姻法上称作重婚。 

这三种情况中,重婚是刑事犯罪,应有公安机关侦查处理,因此无过错方无需收集证据;而其它两种情况属于民事纠纷,需要无过错方收集相关证据加以证明。如果无过错方有充分确凿的证据,则过错方需要承担民事后果,包括离婚和赔偿。

对过错方的婚外情取证过程中,如果在自家床上拍到配偶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的照片、录像、录音等,都是很好的证据,法院很容易予以认定。但如果当事人不能擅自闯入他人住宅或宾馆客房进行上述取证活动。因为这会侵犯他人隐私,此时应当报警,由警察对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双方做询问笔录,该询问笔录是有力的证据,但普通公民不能向公安机关调取,只能由律师凭律师证与介绍信取得。

当事人在公园、酒吧等公共场所取证,比较容易,也不违法。但在公共场所很少会有过分亲密接触的情形,此时要证明过错方有非法同居行为,而只能证明过错方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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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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