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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发现配偶有外遇可以收集什么证据?

发布时间:2018-07-05 09:32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一、发现配偶有外遇可以收集什么证据

(1)照片。

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2)录音。

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3)录像。

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4)手机短信。

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但由于短信保存比较困难,很难直接证明短信发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别的手段予以保留,并且可能还需要一些辅助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外情的事实。

(5)电子邮件。

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但由于很能证实电子邮件的发出和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电子邮件单独作为婚外情证据十分困难,只能作为辅助的证据,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6)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

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的保证书等,保证不再与某某发生婚外情关系,这样的书面材料也可以帮助证明配偶有婚外情行为。

二、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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