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离婚办理 > 离婚证据

电子邮件以及聊天记录都可以作证据吗?

发布时间:2018-06-06 09:34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一、出轨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要有证据链互相印证

律师说,此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有经过改动的。

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比如说,邮箱是谁的、邮件是谁发来的、那个人的真实身份是什么等。

另外,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很难被法院采信。

2、保证书

“白纸黑字”难否认

婚外情被配偶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那这份对方亲口承认的“白纸黑字”能否作为配偶有外遇的证据呢?

在诉讼时,一方出示了保证书后,对方有可能指出该保证书不是自己真实意愿的表示。但是如果对方有足够的证据能证实自己的说法,该理由通常不会被法院采信。

因为夫妻双方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在写这份保证书的时候应该能预知将带来的后果。

3、照片

效力有限难“作证”

指出,很多人为了掌握配偶有外遇证据,往往会聘请“私家侦探公司”的人员对其进行跟踪,然后拍摄下照片。

因为证据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在操作的过程中要好好的考察侦探公司对婚外情证据的理解,确保证据的合法性。

4、录像

偷拍时地点只能在自家

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此类证据采集难度比较大,也容易引发冲突,而且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所以一般不提倡使用。

要能证明被修改过

夫妻双方就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对方。如果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外遇行为予以认可,那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

提醒说,因为现在的一些数码录音资料有修改的功能,所以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录音资料时,要能证明其是没有经修改的。

二、离婚证据应如何收集

1、证据的时间

证据直接证明自己诉讼请求,所以证据的时间一定不能太远,一定要是在离婚近期状况的证明。

2、注重生活细节

家庭事务繁多,每一项都涉及财产的收入支出,将平时存款的单据,缴费单据,房产证明等有书证的保管好,像收藏品、首饰等可以拍照录音留证,最为复杂的是公司股权,如果没有接触到公司,那么一定要细心留意对方在处理股权方面的细节,以防暗中被转移。

3、运用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

有些证据自己不能搜集到,必须靠法院。比如,银行存款、股票资金对账单等,一般是需要法院查询,或由法院开具调查令再委托律师收集。还有鉴定报告,比如亲子鉴定等,均需法院委托,否则,单方证据对方不予以认可。因此,要灵活运用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权利,既保险又有效。

4、孩子抚养权证据

对自己收入状况、生活状况等都要详细列举证据,另外还要搜集没有不利于孩子的因素的证据,以辩驳对方对自己的质疑。孩子的意愿至关重要,平日一定要细心关怀孩子,争取到孩子的心,让孩子做出愿意跟自己生活的意思表示。

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咨询热线:18656755789微信hfls9580,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与怀宁路交口西南角中侨中心C座15楼。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免责声明: 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法律相关知识为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合肥律师事务所网站联系,核实后会给予处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复制合肥律师事务所网站内容。本站网址:http://www.ls9580.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