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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过错方?

发布时间:2018-02-02 10:56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一、无过错方应当搜集哪些证据

修订后的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情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获得损害赔偿。但由于存在婚外情的一方大多采取隐秘的方式,取证困难,导致大多数因婚外情而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无法获得损害赔偿。那么,无过错方应当搜集哪些证据呢?

一般来说,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

1、《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3、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4、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是照片、录音录像等,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此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最好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调查取证,因为婚外恋的取证具有一次性,如若打草惊蛇,取证的成本和困难将增加。

证据的巧妙获取,确实能给成功办理离婚案件、缓解受伤害一方的心理压力具有着巨大的作用。

二、离婚取证的方法有哪些

离婚取证方法主要有四种:

1、通过律师调查如工商资料、房产证、土地权属等登记资料;

2、当事人提供如结婚证、户口本、保证书或悔过书;

3、借助公安机关等行政部门取得有效证据。如家庭暴力警方所做的笔录;

4、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证据保全。如银行查询、证券查询等。

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咨询热线:18656755789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咨询热线:18656755789,微信:hfls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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