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离婚所要提交的证据
发布时间:2018-01-15 11:47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一、证明分居需要哪些证据
㈠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
㈡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㈢所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㈣知道了解分居事实的房东或、邻居亲自作证或由其出具的证言;
㈤双方的书信来往、录音等证据,需要注意的是录音谈话要涉及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只要对方也承认因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和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
㈥分居期间如有其他同居人,同居人的证明;
㈦分居期间一方在外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等。
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二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承担举证责任。
二、证明一方重婚需要哪些证据
㈠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材料。
㈡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㈢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㈣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均应先作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当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以其用数码相机拍摄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㈤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㈥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
㈦证人证言;
㈧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共同场所出双如对、携手拥抱或进入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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