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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离婚起诉书的必备内容,离婚起诉书的证据如何

发布时间:2017-09-10 17:43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一、如何理解离婚起诉书的必备内容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如下事项:第一,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第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第三,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因此,离婚起诉书,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


二、离婚起诉书的证据如何


婚姻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首先要书写并递交离婚起诉书。离婚起诉书应当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婚姻状况、离婚理由、诉讼请求等内容。那么,当中对诉讼请求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呢?根据法律的规定,离婚起诉书中的证据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


(2)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3)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5、离婚诉讼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以上就是有关如何理解离婚起诉书的必备内容,离婚起诉书的证据如何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因离婚问题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婚姻法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郭强律师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咨询热线:18656755789,微信:hfls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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