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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发布时间:2017-12-12 11:50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一、离婚主要有哪些方式

从理论上说,根据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标准对离婚的方式有不同的分类。

离婚的分类:

(一)、单意离婚与合意离婚

(二)、诉讼离婚与非诉讼离婚

(三)、协议离婚与起诉离婚

但从目前的司法实践看,离婚的分类主要是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大类。离婚的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

1、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这一规定中未使用协议离婚一词,便却规定了协议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2、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3、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具备如下特点:

1、程序简易、便捷。

2、离婚协议易于当事人自觉遵守和履行。

3、避免了讼累,缓解了婚姻当事人的仇视和敌对。

二、怎么领取离婚证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

(一)、婚姻登记机关向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颁发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

1、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2、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4、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5、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6、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二)、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员按下列步骤颁发离婚证书:

1、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3、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4、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5、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咨询热线:18656755789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咨询热线:18656755789,微信:hfls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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