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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离婚,只能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7-09-11 09:27 作者:郭强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一、协议离婚: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的条件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二、只能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离婚只是单方意愿,对方根本不同意离婚;


2、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对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子女的抚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4、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5、一方人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无法回国;另一方在国内,想要离婚的;


6、双方就离婚、财产、子女等问题能达成一致意见,但是没有时间回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


7、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想通过法院调解书的方式来增强协议的效力的;8、事实婚姻关系的解除。

郭强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咨询热线:18656755789,微信:hfls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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