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在外国的人员办理结婚和离婚的流程
发布时间:2018-04-20 11:44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一、留学人员如何办理结婚
留学人员如需办理结婚登记,如双方当事人均在国外大,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有关婚姻登记办法规定,可亲自向大使馆提出申请并提交:
1、双方当事人在国内原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并经国内公证机关公证的婚姻状况证明书;
2、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该证明须经当地公证员或律师公证、省政府认证);
3、双方当事人的护照;
4、双方当事人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三寸)三张;
5、结婚证书工本费和手续费60加元。
二、中国留学人员如何办理离婚
向原婚姻缔结地或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由该法院受理。办理离婚委托书和离婚意见书手续如下:
1、委托国内亲友作为自己的全权代表办理离婚手续,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该授权委托书和离婚意见书需经当地公证员或律师公证,然后经本人所在省政府或该国外交部认证;
2、该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及中文译本须经中国使馆认证;
3、交纳认证费30加元;
4、以邮寄方式申办上述文件认证者,须附写明本人地址、贴足挂号邮票的回邮信封一个,另付代邮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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