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具有的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2018-02-28 11:20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一、什么是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具备如下特点:1、快捷;2、保密性强;3、费用较低;4、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5、心理压力小。
二、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
协议离婚须满足的条件:
在谈离婚协议书的效力之前,有必要先论述一下协议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1、离婚双方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男女双方离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3、离婚协议必须是男女协商一致达成的,且符合法律规定;4、协议离婚须得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查批准。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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