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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发布时间:2018-11-07 11:59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理论情形: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一审不判离的话,原告可以在接到判决之后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但二审改判的概率很小),而二审一般又要3个月的时间。也可以不上诉,而是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重新进入一审程序,时间同上。如果法院依然认为夫妻双方感情没有破裂,可能再次判不离。那就只好再等6个月,进入第三次起诉。。。。。。因此,现实中才会出现有的离婚案子一、两个月就完成,有的却拖了好几年也离不下来。之所以出现这么大的反差,主要取决于双方的感情状况和对方的态度。

实践情形: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般均采取简易程序审理,即在基层法院并由一位法院独任审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到法院做出判决应当在三个月以内完成。

在诉讼实践中,南京市各法院从起诉后至开庭一般在20-30天左右,如果开庭   时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则法院会在开庭后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做出判决。

离婚案件一审判决准予离婚的并不是很多,特别是被告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时,一般会判决不准离婚。

在判决半年后,原告可以选择第二次诉讼,南京市的各法院现在审理离婚案件采用“首审负责制”,即第一次处理离婚案件的法官,第二次仍由该法官负责处理,由于有第一次诉讼的经历,法官处理第二次诉讼离婚的速度较快,一般在一个月内会审理终结。

所需时间:第一次诉讼:60天。半年后第二次诉讼:30天。两次诉讼合计9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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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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