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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发布时间:2018-11-07 11:57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离婚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不涉及财产及小孩抚 养,1、不涉及财产分割的每件 50—300 元,一般法院都会收 300 元;2、涉及财 产分割, 财产总额不超过 20 万元的, 不另行交纳;超过 20 万元的部分, 按照 0.5% 交纳。周六日法院不上班;起诉要准备的材料有: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 诉状所述相关事实的证据,上述诉状及证据一式两份,提交给法院(复印件),并 书写材料清单。 

相关起诉离婚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 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 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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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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