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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夫妻忠诚义务

发布时间:2018-11-10 06:07

一、陈思诚否认离婚 

1月16日,是佟丽娅与陈思诚结婚三周年纪念日,也是陈思诚被曝出轨一周。当天下午,佟丽娅发布朋友圈,写下:“重新开始,丫丫加油。”言语间,疑似有离婚打算。

晚间,网友“谢晓”在微博曝光陈思诚朋友圈,陈思诚在朋友圈晒出一张风景照,并称:“谢谢朋友们关心!没离婚!不信谣!不传谣!我们都好,也相信明天会更好。"直接回应了网传丫丫打算离婚的谣言。

二、夫妻忠诚义务如何保护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这就是法律对夫妻之间忠诚义务的规定。但这一条规定仅是一项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不具有可操作性,且根据《婚姻法解释一》规定:“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夫妻忠实义务是婚姻关系最本质的要求,是关系到婚姻关系是否稳定的关键。虽然对于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可能还没有达到重婚、与人非法同居等严重程度,一方如何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也尚未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但法律也未明文禁止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

也就是说,法律提倡夫妻忠诚,但没有以强制方式惩罚违反忠诚义务的一方。对于违反忠诚义务的,如果另一方予以谅解或不想追究责任的,那么违反者不会受到法律干涉;但是,一旦涉及重婚罪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将受到法律制裁。如果另一方不愿谅解的,违反忠诚义务的行为可以视为离婚的条件,并以此向对方提出支付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此类精神损害赔偿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双方不离婚,则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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