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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玩枪伤到了自己家长为此承担哪些责任?

发布时间:2017-12-28 17:57

两岁男童玩枪自伤

据报道,常熟市民许先生是做装修生意的,家里常备着装修用的各种器具,包括气钉枪等。2016年12月30日中午,许先生的2岁儿子阳阳(化名)在家玩耍,家长没有守着阳阳,一把气钉枪放在客厅的板凳上。阳阳平时比较调皮、爱动,于是就想玩玩气钉枪,他身体碰到了朝着自己的气钉枪的枪头,左手到处触摸气钉枪,一不小心扣动了扳机!

许先生一家先是带阳阳到常熟当地医院,后紧急转往苏大附儿院。据许先生回忆,阳阳一开始并没有大哭,只觉得胸口很痛,甚至一度脸色苍白,有晕倒的迹象。苏大附儿院胸心外科副主任医师廖健毅接诊后,果断采取诊断方案。

在进行充分评估后,专家们决定手术打开胸腔,后发现钉子的钉尖已经穿入右心房肌层3毫米,造成胸腔积血150毫升!“如果钉子再深入一点,那抢救都来不及了。”所幸手术顺利,阳阳脱离了生命危险。

监护人有哪些义务?

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根据《民法通则》第1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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