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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联人员如何宣告失踪

发布时间:2017-12-13 11:13

男子乘氢气球失联

搜狐新闻讯:9月20日上午8时许,吉林省临江市的一名59岁毕姓男子乘坐简易氢气球采摘松籽,不料气球突然失控飘向空中。随后临江公安组织警力和毕姓男子家属一起搜寻,到目前为止,已经失联三天。

一名当地出售松子的居民与毕姓男子相识,他告诉记者:“出事地点位于闹枝镇附近的森林,现在已经失联三天了,我们都很关注。现在他的家人因为这件事已经住院了。”

该村民还说道:“我们这边并不是所有人采摘松籽的时候都会用氢气球,只是从几年前开始,才流行使用简易氢气球采摘松籽。松籽位置较高,采摘困难,很多时候采摘松籽的人们都是徒手攀爬。采摘松籽是最危险的职业,他们都是拿命在换钱。”

临江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组织警力搜寻了三天,但是还没有发现,目前打算调用直升机进行搜寻。

失联人员如何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根据《民法总则》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6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公民失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提出。

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人身关系或者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包括失踪公民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之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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