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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离婚律师:经典《离婚协议书》范本五

发布时间:2017-09-11 20:52 作者: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来源:本网站

离婚协议书五

男方:宋XX,男,汉族,1977年10月4日出生,住所地安徽省XXX县XXX镇XXXXX社居委哑巴店街道XX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

女方:纪XX,女,汉族,1979年12月21日出生,住所地安徽省XXX县XXXX镇XXXXXXX村林北组XX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2004年5月男方宋XX与女方纪XX在安徽省XXX县登记结婚。现因夫妻不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并且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下列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协议离婚。

二、男女双方协商决定婚生子宋XXX(2005年2月5日出生)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婚生子生活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婚生子实际支出的全部医疗费及教育费由男女双方另行各承担50%。男方支付的婚生子生活费从离婚后的下一月开始支付,至婚生子十八周岁时止。男方每月直接将当月的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转账至女方纪XXXXX名下银行账户(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开户行:XXXXXXXXXXX银行)。

三、在不影响婚生子学习及生活的情况下,男方每周可以探视婚生子一天,探视时间为双休日的任一天。

四、位于安徽省XXX县XXX镇XXXXXXXXXX组(XXXXX对面)七间瓦房的所得的全部人口安置费、房屋补偿款、过度补偿费、搬家补助费、提前奖金、附属物补偿款等相关拆迁补偿费归女方所有;上述房屋拆迁安置房拟安置面积中120平方米(安置地点XXXXX县XXXX镇)归女方和婚生子所有;男方放弃上述房屋的各项补偿款及安置房屋的所有权。

五、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购买的车牌号为皖AXXXXXXX大众桑塔纳轿车归女方所有;位于安徽省XXX县XXX镇玉成明珠苑XXX号楼东XX东XX号XX间门面房经营的“XXXXXXXXXX经营部”经营权及店内所有货物资产均归女方所有。

六、在婚姻存续期间内,男女双方没有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男女双方个人物品归各自所有。

七、在婚姻存续期间内,男女双方没有夫妻共同债务。如双方名下有个人债务,则由双方各自承担。

八、离婚时女方未怀孕。

九、男女双方同意上述各项条款,也无其他任何不同意见,无其他抚养、财产分割、债务争议。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咨询热线:18656755789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咨询热线:18656755789,微信:hfls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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