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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发布时间:2018-11-07 15:02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起诉离婚的证据如下: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需要注意的是,第三者的证据取得需要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否则法院一般是不会采信的,在证据取得方面如果不知道怎么做可以先咨询专业律师。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双方经济状况

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7、住房证据材料

产权证、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8、子女状况

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9、财产清单

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如果夫妻双方都比较富裕,则需要调查清楚一方的财产情况,以免遗漏,还要防范一方转移、隐匿财产。如果是另一方的收入比较高,有必要查清对方的财产情况了。

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咨询热线:18656755789微信hfls9580,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与怀宁路交口西南角中侨中心C座15楼。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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