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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美籍华人国内继承遇难题

发布时间:2018-11-20 10:41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出国热潮高涨,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出国留学,有的会选择在国外定居,那么美籍华人如果遇到国内的继承难题,该如何处理呢?

随着人们家庭财产种类及数量的不断增多,亲人去世后,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继承过程中或多或少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而涉外继承问题也成了其中不可回避的一环。

案例回顾:美籍华人国内继承遇难题

小汤山镇某高档别墅区业主赵甲,是原在中国外交部工作、退休后加入美国籍的美籍老年华人,现在绝大部分时间都在中国生活。

赵甲的弟弟赵乙因患癌症去世。去世前,赵乙留有一份遗嘱,其中一条表示“赵乙名下的别克GL8旅行车由哥哥赵甲继承”,遗嘱对赵乙别的财产也做了明确处理。

但还是发生了难题,赵乙的妻子已故,其独生女儿赵丙虽认可这份遗嘱真实有效,可车管所就是不给办理过户手续,说“必须持生效的法律文书才能过户”。数月里,赵甲四处求助,均未果。

淮南律师解答

出具调解协议法院确认后过户

昌平区司法局徐某、李某某:司法部门与车管所外事科取得了联系,得到的答复是:车管所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此事需解决三个问题,一是遗嘱继承人赵甲能否作为遗嘱继承人,二是美籍华人能否享受中国公民的购车资格,三是遗嘱继承需要法律文书。

昌平小汤山司法所认为,赵甲虽然是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但《继承法》没有规定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继承人;赵甲继承别克GL8旅行车也不是享受中国公民的购车资格。

经车管所向上级部门申请后,得到回复,“必须要有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否则车辆不能过户”。于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召集赵甲、赵丙进行调解,并出具了第一份涉外编号的《人民调解协议书》。

该协议内容主要有三项:赵甲、赵丙既是叔(伯)侄(女)关系,也是合法的遗嘱继承人;赵丙自主自愿确认赵乙生前所立遗嘱完全真实、合法、有效,并愿意自觉执行遗嘱内容;别克GL8旅行车由赵甲继承。

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赵甲、赵丙二人到法院办理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法院出具了裁定书,认定《人民调解协议书》合法有效。

次日,赵甲在车管所顺利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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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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