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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家案件中的证据认定有什么规则

发布时间:2017-12-17 11:33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法官在认定婚家案件中的证据时,遵循四种认定规则:自由心证与主流价值观的匹配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据符合现实尺度规则和道德伦理的适度介入规则。

(1)自由心证原则与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匹配规则

自由心证是由法官针对具体案情,根据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和自己的理性良心来自由判断证据和认定事实。但面对离婚诉讼中的证据,法官适用自由心证时,存在以下两个特点:照顾弱势群体和利益平衡、要契合主流价值观。

(2)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对于离婚诉讼中证据的审查,时常需要面临隐私权保护和知情权保护之间的利益平衡。

(3)证据符合现实尺度

鉴于我国国情和民众的法制水平,离婚诉讼中,对于证据的证明标准会把握两个原则:法官适度指导举证和避免过高过低的证明标准。法官于证据的审查之中,在现行证据规则的框架内,适度指导当事人举证,并在综合多种证据形式的基础上,适量运用自由心证,对证据做出认定。

(4)适度伦理道德介入

法律规范之目的在于扬善抑恶,引导社会的价值取向。故此,法官需要综合考虑立法目的、伦理道德和裁判结果的价值导向,结合离婚诉讼所涉证据的特点和认定规则综合判断待证事实,从而做出更为公平合理的裁决。

除以上四类认定规则外,对于隐私性证据仍有特别的认定思路。由于隐私性证据具有隐秘性、波及性的特点,在收集,例如: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据之时,有可能会侵犯第三人的隐私权益,因此,收集方式应合乎法律规定。

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咨询热线:18656755789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咨询热线:18656755789,微信:hfls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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