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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怎么证明,如何搜集离婚分居证明?

发布时间:2017-09-11 15:04 作者:管理者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导读:想离婚,起诉到法院,法官说要想判离婚,需要出具分居证明,以证明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可是分居怎么证明?怎么才能证明分居已满两年的事实呢?如何搜集离婚分居证明的材料?该搜集些什么才能作为分居证明?


一、分居证明的用途

在去法院离婚时,一般来说如果能证明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就可以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明,从而提高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因此如何提供分居满两年的分居证明,就成了一个关键问题。


二、离婚分居证明如何搜集

如何向法庭举证分居事实呢?仅凭空口说分居,对方否认后,法律就难以认定分居事实,因此必须提供确切的分居证明,一般而言能作为分居证明的证据有:


1、 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 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 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4、 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5、 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一方在向法院提出了上述分居证明之后,被告一般也不再否认分居的事实,即使否认了,如果被告提供不了相反的分居证明,法律也会认定分居的事实,因此从这一点来看,能够提供分居证明会是原告更容易达到离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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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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