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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履行夫妻忠实义务吗

发布时间:2018-07-10 09:43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一、夫妻间忠诚协议有效吗

夫妻间签订的忠诚协议不能必然说有效或者无效,要根据具体的内容来进行判断。原则上来说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应有效。

司法实践中对此是有争议的,对于财产的关系的约定,如一方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导致离婚后财产分割约定等等,有效!但是对于人身关系的忠实约定义务,无效。公证机关亦不会办理公证。如:一方违背义务给另一方100万的约定就是无效的。

建议对于具体的约定效力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得到详细分析。

二、可以起诉要求履行夫妻忠实义务吗

在实际生活中,想要通过诉讼要求一方履行夫妻忠实义务的人还是蛮多的,这主要是涉及夫妻忠实义务可否通过诉讼来保障的问题。

2001年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我们应当认识到,夫妻之间相互忠实,主要是一种道德要求;夫妻是否忠实根本上还是人的感情因素在起作用。

夫妻双方,往往由于对人生、幸福、感情的追求在认识上不同,而导致出现一些影响婚姻稳定的现象。忠与不忠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双方的感情认知,是基于双方对人生的自我认识,基于对生活情感的自我把握与追求。法律只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最重要的手段,但不是唯一的手段,其能量也是有限度的,并不能解决全社会所有包罗万象的矛盾;如对感情问题,即便通过法院裁决了,也很难执行。因而婚姻法第4条规定的是“应当互相忠实”,也就是说此条为倡导性条款,并非法公民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

该条立法的本意在告诉人们,法律提倡什么样的婚姻家庭关系。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条规定:“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因此,如果想通过打官司来约束另一方的不忠行为是行不通的。但是可通过加强与对方的感情沟通,也可通过亲戚朋友做工作,挽回对方对家庭的责任感。当然,如果因为重婚或婚外同居等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也可依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在离婚诉讼中或离婚诉讼后1年内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含精神损害赔偿)。

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咨询热线:18656755789微信hfls9580,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与怀宁路交口西南角中侨中心C座15楼。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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