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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对方要是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08-03 09:20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离婚律师

在平时生活中夫妻感情一旦出现问题时,双方要及时沟通问题,假如不愿意沟通,可能会出现分居的情况,分居两年就能起诉离婚,那么分居期间对方要是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下面看看离婚律师小编是怎么说的!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一项法定义务,而这项义务不因双方的关系而改变,所以分居期间不抚养孩子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婚姻法对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作出了规定,近年来,法院陆续受理了一些探视子女权纠纷案件,虽然从案件数量上来看,此类纠纷在民事案件总量中所占比重并不大,但却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未成年子女的排斥心理致使探视困难。这主要体现在一些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子女中,这个年龄段子女的人生观、价值观已略具雏形,因父母的离异,精神上往往会受到创伤,对不与自己共同生活的一方有着一定的不满情绪,认为探视会影响自己平静的学习生活,还会在同学中产生议论,伤害自己的自尊心,因而躲避甚至拒绝非抚养方的探视。
(二)一方不按约支付抚育费引发连锁纠纷。夫妻双方离异后,不随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多种原因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子女抚育费,从而引起随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不满,于是企图通过拒绝探视来达到抚育费的及时支付或者满意支付。
(三)上一辈老人的介入导致探视纠纷升级
(四)离婚案件数量增加是造成探视子女纠纷增多的潜在因素。父母离婚后,子女必然要由一方抚养,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出于报复心理或错误的认为子女是自己的私产而人为设置障碍,以种种理由拒绝对方探视子女,从而引发矛盾。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一项法定义务,而这项义务不因双方的关系而改变,所以分居期间不抚养孩子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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