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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与丈夫解除婚姻关系,奈何联系不上对方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02-14 10:57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离婚律师

近期离婚律师接收到这样一条咨询:丈夫曾因赌博欠下高利货,如今人已经不知道去哪了。可是自己现在想要离婚,可是找不到人,不知道该怎么办?在平时生活中有不少消费者应该也遇到过配偶不知所踪的情况。且看下文是怎么说的吧!
一般来讲,如果婚姻中有一方失踪,想要快速离婚的方式便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于一方下落不明、失联的这种情况,法院不会因为双方当事人不在就不去理会,而是会选择依法受理。当另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时,法院受理后便会对下落不明的一方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在送达期限届满两个月后,不管对方是否收到传票,法院均会视为已经送达。
对于一方失踪的快速离婚办法,可以通过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进而解除婚姻。
宣告失踪
《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婚姻法》第32条第四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因此,只要是婚姻中一方下落不明达到两年的时间,另一方则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口,并提出离婚诉讼,通常来说法院都是会准予离婚的。
宣告死亡
《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以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也就是说,法院依法宣告被申请人死亡的,其婚姻关系也将会在宣告之日起进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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