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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继父母有必要和义务去抚养继子女吗?

发布时间:2020-02-13 11:10 作者:合肥律师事务所 来源:合肥律师事务所

因为种种原因,夫妻走向离婚是在所难免的,假如与别人结婚,假如其他人有子女的恶化,此时就会形成继父母和继子女关系,倘若再婚父母在此离婚,那么先前形成的抚养关系有抚养再婚丈夫或妻子的孩子的义务吗?下面就让合肥律师事务所小编来解答!
一、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了,继子女不再与其共同生活了,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也就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的义务了。
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三条之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生母抚养。”
以上是对“离婚后继父母与继子女间是否有抚养义务?”问题的解答。结婚不易,离婚需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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