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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女方迁出户口有什么程序要办理?

发布时间:2019-09-05 11:23 作者:合肥律师事务所 来源:合肥律师事务所

夫妻离婚时除了财产清算、孩子抚养权等等问题以外,户口问题也是一个比较受关注的问题。不少消费者都不清楚离婚后户口是否必须迁出,也不知晓离婚后户口能怎么办,更加不清楚女方迁出户口有什么程序。下面合肥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出相关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后户口必须迁出吗?
离婚和户口是两个概念,互相之间并没有关联。离婚后,户口完全可以留在原地,没有规定需要迁走,也没有规定说再婚后就必须迁走
公民迁移户口完全是自愿选择,任何人或者机构(包括公安和法院)都无权强制迁走户口的,如果另一方非要你迁走,也没有法律依据,就算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的。
二、离婚后户口还能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还能怎么办呢?一般来讲,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三、离婚后女方户口如何迁出?
1、《户籍登记条例》对户口迁出的规定
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3)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离婚户口迁出办理
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离婚后,子女户口的迁移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综上所述,离婚的话与户口并没有直接联系,但是为了避免麻烦,通常其中一方会将户口迁出,至于户口迁出的程序有哪些小编也已经在上文中为大家做了详细的及讲解,您可以参照上文进行迁出手续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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