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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的确认有两个关键的时间点

发布时间:2018-03-21 15:30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一、婚前财产该如何确认

婚前房产的确认有两个关键的时间点:

1、“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

2、“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

对于前者,夫妻双方自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对于后者,比较困扰,在购房一系列的过程中到底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

例如:在婚前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期款,婚后才进行按揭贷款,并办了《房产证》,那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鉴于房产在法律上属于不动产的范畴,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房人真正获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时间点为办理完房屋的过户手续并取得《房产证》之日。

因此,认为获得房屋产权证书之日为即为“购房”时间点。判断这一问题关键是看房价款是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还是婚后以共同财产支付的。实际上,上述观点在理解“购买”这一概念时过于狭隘了,因此由此得出的结论也有失偏颇,考虑到购房的目的性以及购房整个过程的关联性,应当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购房”时间点,签订合同时最能反映“购房”这一行为的性质。

二、约定婚前财产的条件有哪些

婚前财产约定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双方必须有明确、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是自愿的。

2、必须是合法的,不得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不得损害妇女和子女的利益。

3、要采用书面形式。

4、约定不得损害不知道该约定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咨询热线:18656755789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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