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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子女有哪些法律责任

提问时间:2018-10-10

一、不堪治疗费遗弃幼孙

26日,一男婴被遗弃在街边,路人发现后报警。

旬邑县公安局职田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发现,男婴出生不久,患有兔唇。经走访调查和监控排查,最终锁定一甘肃牌照嫌疑车辆。当晚9时许,几名甘肃籍男子赶到派出所。经民警了解,遗弃男婴的男子是其爷爷,家在甘肃农村。男婴10月25日出生,被发现患有兔唇后,爷爷带着孙子来到西安一家医院咨询治疗情况,得知治疗费用要几十万,回家途中,将男婴遗弃在路边。

经过民警开导和教育,男子保证不再遗弃孩子,随后,民警将男婴交还到家属手中。

二、遗弃子女有哪些法律责任

遗弃是指有抚养关系和抚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不抚养的行为。

主观上遗弃属于故意。明知道被遗弃人没有独立生活能力,遗弃行为可能给他带来危险。

行为上行为人能够负担却拒绝扶养,能够负担,是指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并有能够满足本人及子女、老人的最低生活标准(当时、当地的标准)外有多余的情况。

婚姻法第四十四条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遗弃行为严重的将构成遗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罪要求情节恶劣。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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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复时间:201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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