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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纠纷时怎么保护探望权

发布时间:2018-10-25 10:24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离异的夫妻彼此之间也可能会有孩子抚养权上面的纠纷,或是对养育孩子上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当双方产生纠纷的时候,抚养权方就会直接不给对方探望孩子。那么,发生纠纷时怎么保护探望权?

发生纠纷时如何保护探望权

离婚后,探望子女是父母的一项权利,任何人都不能非法剥夺。保护探望权、解决探望权纠纷的方式有两种:

(一)夫妻协商

一般来说,保护探望权、解决子女探望权纠纷的第一个办法就是夫妻双方进行协商。毕竟,父母都应当为孩子的幸福着想。夫妻可以在离婚时或离婚后,针对孩子的探望权问题达成协议,包括探望时间、探望地点等。

(二)向法院起诉

如果夫妻难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子女的探望权纠纷,那剩下的办法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了。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行使时间做出判决,并且要求夫妻双方协助执行。

如果夫妻一方不协助执行法院的判决怎么办呢?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可不是一般的强制执行,法院不能直接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而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法律怎么规定探望权

《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除非法院终止了探视权,否则任何人都不得剥夺探视权。因此,探望权是父母的法定权利,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夫妻发生了子女探望权纠纷的,那么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探望权的主体怎样确定

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不与子女生活在一起并与子女保持有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的父母。

由此可见,父母行使探望权是有条件的:首先,必须是已离婚,未与子女生活在一起,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其次,必须是与子女保持着父母子女关系的父母。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可以推知,行使探望权的父母包括: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生父母(婚生子女的父母、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人工生育子女的父母)、养父母、已与子女形成抚养关系并在离婚后愿继续提供抚养费的继父母。

如果当事人协议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时,应同时对离婚后探望子女的时间、方式等达成协议。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当事人是否对探望子女达成了协议,即协议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义务;如果当事人是通过诉讼离婚,在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中应有探望子女的条款,其内容必须合法;在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对探望的方式、时间等做出具体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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