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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给对方探视权会有什么后果?

发布时间:2018-08-16 10:07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近几年来,社会上的离婚率不断的上升导致了许多单亲家庭的出现,而父母离婚之后没得到抚养权的那一方并不是与孩子就没有任何关系了,可以通过行使探视权来探望孩子的近况,那么如果抚养孩子一方拒绝另外一方探视孩子会有什么后果呢?

不给探视权有什么后果

如果不让对方探视一般不会被拘留。但是如果拒绝其行使探视权。那么引起对方起诉就有可能会败诉甚至导致抚养权变更。

《婚姻法》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由此可见,法律把“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作为探望权中止的惟一法定理由。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中止事由有下列情形:

1、探望权人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

2、探望权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与他人接触或有传染可能的疾病。

3、探望权人对子女有违法行为的,包括民事侵权和犯罪,或者教唆挑拨子女与直接抚养人的关系,而影响子女身心健康和直接抚养人的抚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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