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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的确定

发布时间:2018-01-31 11:12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一、离婚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抚养问题,则是以维护子女利益为前提,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思想品德、生活作风、文化素质、经济条件、家庭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因素,从而决定抚养权的归属;

3、如果孩子已经10周岁以上,父母对抚养权问题存在争执的话,应当考虑孩子本人的意见。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孩子判归男方可能性较大。

第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孩子判归男方可能性较大。

第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孩子判归男方可能性较大。

第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孩子判归男方可能性较大。

二、离婚后对子女有哪些监护责任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由父或母一方抚养,但无论由哪一方抚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另一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

也就是说,父母双方都对其子女享有对有关子女权益的问题进行决策(法定监护权)以及对子女生活进行照料(生活监护权)的法定权限。

1、当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利益的时候,由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这是因为,离婚后,虽然父母都是该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但是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最直接照顾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未成年子女发生侵害往往是由与其共同生活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所致,需要承担责任时一般应由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监护人承担。

2、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虽然也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但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基于客观条件限制,无法随时照顾管理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所以法律放宽了对其监护职责的履行。

只有在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时候,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作为监护人也应共同承担民事责任,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咨询热线:18656755789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咨询热线:18656755789,微信:hfls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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