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丧失劳动力怎么给抚养费?
发布时间:2018-07-18 09:49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在离婚之后,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会需要给抚养费,但是有的时候有出现离婚之后对方出现了丧失劳动的这种情况,那么到时候对方可不可以不给?
离婚中一方丧失劳动力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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