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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如何确定抚养费

发布时间:2018-07-18 09:40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当夫妻离婚之后,对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就需要双方进行协商决定。那么对于孩子的抚养费到底需要确定为多少就要知道如何来确定。

夫妻在离婚之时怎么确定抚养费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因此,在实际中由双方进行协商来进行确定,如果不能协商那么就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来确定给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这点就需要双方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进行,所以要有清楚的了解才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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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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