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子女抚养 > 抚养费

离婚时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需要判刑吗?

发布时间:2018-07-18 09:35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在夫妻离婚之后,对于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律的规定。不抚养子女一方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但是在实际中有可能出现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情况,那么在法律上能不能进行判刑呢?

如果有一方拒付抚养费能判刑吗

倘若夫妻真的有一方拒付抚养费可向法院提出申诉,情况属实,法院则会受理,但不足以判决严重的刑罚。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由此可见,在法律上规定了不抚养子女一方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就由法院进行判决。对于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也可以进行法律诉讼,法院也会受理,不过一般不会有很严重的判刑。

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咨询热线:18656755789微信hfls9580,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与怀宁路交口西南角中侨中心C座15楼。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免责声明: 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法律相关知识为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合肥律师事务所网站联系,核实后会给予处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复制合肥律师事务所网站内容。本站网址:http://www.ls9580.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