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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签写协议吗?

发布时间:2018-02-05 11:11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离婚后如果一方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如果不符合条件起诉要求变更,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当然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就不需要符合条件了,但是协商变更子女的抚养权之后又涉及到一个协议书的问题,变更之后是否需要签协议呢?本文就此为您介绍“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需要哪些条件,以及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签协议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二、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签协议吗

如果是协议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建议您最好是签订一份协议,双方协议约定孩子归另一方所有,双方都同意,并且进行公证。或者是双方协商同意之后也可以去法院进行变更,这样是为了防止对方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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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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