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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哪些财产归夫妻共有?

发布时间:2018-01-16 10:31 作者:管理员 来源: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

一、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生产、经营的收益;

(二)知识产权的收益;

(三)工资、奖金;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一方隐匿夫妻财产怎么办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由擅自转移财产或者隐匿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其丈夫单方转移双方共同财产的行为。

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咨询热线:18656755789

郭强律师系“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特邀专家律师,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企业家、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咨询热线:18656755789,微信:hfls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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